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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03 00:00 查看全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龄液压

股票代码:605389

收购人名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通讯地址: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住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

1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

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2、本次要约收购为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长龄液压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2.00%),要约收购价格为35.82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

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在核芯破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62530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37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

报预受要约,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长龄液压6050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99%。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

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5、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000000.00元(超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

1的履约保证金。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3个自然日,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

9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7、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

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

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不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收购方将严格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2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长龄液压

股票代码 605389.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龄液压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8203105.43%

无限售条件股份13626676094.57%

合计144087070100.0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住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住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住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5年7月9日,核芯破浪作出合伙人决议,同意通过要约方式收购长龄液压股份。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

3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

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长龄液压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长龄液压

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821729044812%

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

本次要约收购为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长龄液压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2.00%),要约收购价格为35.82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在核芯破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62530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37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4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7290448股,收购人按照同

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7290448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长龄液压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长龄液压

6050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99%。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人民币35.82元/股。

(二)计算基础

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34.39元/股。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5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

因长龄液压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项,2025年9月8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订《补充协议三》对协议转让价格进行了除息调整,核芯听涛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360073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4.99%),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0019.20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同日,澄联

双盈与夏继发签订《补充协议三》,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持有的长龄液压72043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交易总价款合计为

244731905.38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

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长龄液压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3.97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所支

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3日共30个交易日,长龄液压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人民币36.2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

6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除息后的价格为35.82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35.82元/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17290448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19343847.36元。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000000.00元(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五节收购资金来源”之“二、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及有关声明”。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龄液压或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3个自然日,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13号舜远金融大厦1栋23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联系人:邱羽、辛欣、金颖骥、谭浩霖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6208713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 A座 10层

联系人:贺维、刘光祥、熊孟飞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本报告书于2026年2月2日签署。

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要约收购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长龄液压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长龄液压拥有权益。

3、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长龄液压全体股东发

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不涉及收购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

5、本次要约收购将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及其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文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目录

特别提示..................................................1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3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9

目录...................................................10

第一节释义................................................11

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13

第三节要约收购的目的...........................................30

第四节要约收购方案............................................32

第五节收购资金来源............................................40

第六节后续计划..............................................41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43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45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46

第十节专业机构意见............................................49

第十一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51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60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66

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71

10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长龄液压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本报告书、要约收购报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指告书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要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指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核芯破浪指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阴澄联双盈投资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核芯听涛指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收购人核芯破浪的执行事务合伙指胡康桥

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核芯破浪之一致行动人核

芯听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澄芯指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共赢

澄联双盈指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指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澄源创业指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澜海浩龙指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澄核芯指江阴新澄核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炎焱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青岛炎焱燚科炎焱燚指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核芯破浪通过向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的长龄液压全体股东本次要约收购指发出部分要约收购17290448股股份(占长龄液压总股本的

12%)

核芯听涛、澄联双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夏继发、夏泽民协议转让指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总股本的

29.99%)

本次交易指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署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股份转让协议》指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澄联双盈与夏继发签署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署的《补充协议三》、澄联双盈

《补充协议三》指

与夏继发签署的《补充协议三》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格式准则第17号》指要约收购报告书》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12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5年6月24日营业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62660.58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康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EMFXYB00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软件销售;电子

经营范围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8室

联系电话010-85950866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5年6月24日营业期限2025年6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EMFUE563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经营范围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304室

13联系电话010-85950866

2、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5年6月20日营业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出资额25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EN249U8B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1号10幢1802室

联系电话0510-86869736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1、核芯破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核芯破浪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核芯听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核芯听涛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4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0%

江阴市未来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澄芯共赢

胡康桥(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兰涛

55%22.50%

22.50

%核芯听涛

3、澄联双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澄联双盈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核芯听涛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澄联双盈、澄芯共赢的间接最终持股股东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但根据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出具的《实控人认定说明》,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将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阴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市属区管”模式管理,仍由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实际管理运营。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负责实际管理运营,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为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澄联双盈、澄芯共赢均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间接控制的企业,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为澄联双盈及澄芯共赢的实际控制人。

4、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核芯破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康桥。

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许兰涛。

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

2025年7月31日,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

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相关约定与收购主体合伙协议保持一致。《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一致行动的原则

各方一致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履行集体决策,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后对外作出一致性意思表示及行动。

(2)一致行动事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各方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包括临时股东会)或提出提案;

16*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何股东提案或议案及作出其他意思表示;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性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3)一致行动的行使

*关于召集权的行使

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中任何一方拟通过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提

议召开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应当由核芯听涛召开合伙人会议进行表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核芯听涛合伙协议的前提下,按照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过半数的多数人意见形成核芯听涛的合伙人决议,并由核芯听涛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召集权。如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未能就该事项形成过半数多数人意见的,则以胡康桥意见为最终一致意见形成核芯听涛合伙人决议,并由核芯听涛行使召集权。

*关于提案权的行使

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中任何一方拟通过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向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提出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应当由核芯听涛召开合伙人会议进行表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核芯听涛合伙协议的前提下,按照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过半数的多数人意见形成核芯听涛的合伙人决议,并由核芯听涛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行使提案权。如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未能就该事项形成过半数多数人意见的,则以胡康桥意见为最终一致意见形成核芯听涛合伙人决议,并由核芯听涛在上市公司行使提案权。

*关于表决权的行使

由核芯听涛召开合伙人会议进行表决,按照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过半数的多数人意见形成核芯听涛的表决意见,且为一致行动方的统一立场,核芯破浪及澄联双盈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时应当与核芯听涛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

若核芯听涛合伙人会议表决中未形成过半数多数人意见,则各方同意以胡康桥的立场及意见作为核芯听涛的表决意见,且为一致行动各方的最终立场,核芯破浪及澄联双盈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时应当与核芯听涛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

(4)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1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月。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长一致行动有效期限。

(5)关于股份或出资份额的减持

各方确认,在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拟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在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的出资份额,应优先向本协议中其他方转让,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或对外转

让其所持有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的出资份额,且应始终保持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鉴于上述事实和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核芯听涛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许兰涛,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核芯破浪为一致行动人。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收购人核芯破浪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康桥。

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为普通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及许兰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澄芯共赢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7月29日营业期限2025年7月29日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27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玉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ER1UKQ4T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阴市创富路1号5幢2楼202室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经营范围业);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路1号5幢2楼202室

联系电话0510-86869736

1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胡康桥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胡康桥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503281988********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否区的居留权

胡康桥简历情况如下:

胡康桥,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专业,后留学美国莱斯大学获得电气工程专业芯片设计方向硕士学位,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及核芯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12年 9月至 2017年 11月,任美国超威半导体公司(AMD)芯片设计工程师;2017年11月至今,任核芯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许兰涛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许兰涛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729281972********

住所山东省郓城县******

通讯地址山东省郓城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否区的居留权

许兰涛简历情况如下:

许兰涛,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3月至2024年8月,任南京卓砾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核芯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2月至今任深圳远阳交通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19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2月5日营业期限2024年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DBRUNM6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阴市创富路1号5幢2楼201室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经营范围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江阴市创富路1号5幢2楼201室

联系电话0510-86869739

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按照“市属区管”的模式实际运营管理下属江阴市未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详情见本节“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之“3、澄联双盈”。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开展经营业务,不存在合并报表内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情况

收购人核芯破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康桥。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及许兰涛。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实际控制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

20胡康桥、许兰涛、澄芯共赢、澄源创业、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及关联企业主要情况如下:

(1)胡康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核芯听涛、核芯破浪以外,胡康桥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仅列示控制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持股比例

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人/执行事经营范围/主要业务表决权比例(万元)务合伙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胡康桥直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持股5.96%,核芯互联科技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1通过控制炎(青岛)有限公3302.9955胡康桥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

焱燚间接控司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

制21.19%表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决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无锡炎焱燚科胡康桥直告制作;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2技合伙企业100接持股胡康桥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有限合伙)13.75%1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无锡核芯观澜科告制作;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3100胡康桥直接技合伙企业(有50%胡康桥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持股限合伙)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许兰涛

除核芯听涛、核芯破浪以外,许兰涛所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仅列示控制的一级控股子公司以及虽未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名下但为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胡康桥原直接持有炎焱燚32.62%合伙份额,2025年12月22日向上海杉创智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9.4371%的合伙份额,2026年1月4日向自然人陆兴转让9.4371%合伙份额,上述合伙份额转让事项均已签订转让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21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及通过亲属共同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及主营业务

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持股比例/表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万执行事务合经营范围/主要业务决权比例

元)伙人

许兰涛直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持股5.54%,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通过炎焱燚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核芯互联科间接持股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

1技(青岛)有3302.99552.24%;许兰胡康桥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限公司涛之女许鑫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通过炎焱燚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间接持股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2.41%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许兰涛直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信接持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无锡炎焱燚

10.56%、许告制作;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2科技合伙企100兰涛之女胡康桥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

业(有限合许鑫直接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伙)持股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11.38%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测控技术开发;传感器、机电测控系统、

机电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

设计、生产(限分支机构)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南京卓砾智学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

3测控技术有911许兰涛直接

持股76.84%孔德仁发、销售;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机电设备限公司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投资许兰涛直接顾问、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均不含持股60%、许限制项目);新能源技术及环保技术开发、兰涛之子许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通用软件、行业应深圳远阳交朔直接持股

20%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技术研发与技术服4通能源科技10000、许兰涛许兰涛务;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投资有限公之女许鑫直务;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

司接持股10%、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许兰涛配偶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史秀娟直接

10%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持股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

能化设备、安防设备开发、施工与销售。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22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现代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城乡交通建设、

城市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酒类的销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由许兰涛妻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幕

郓城县通源兄史文革持墙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防水、

5交通工程有600股100%,由史文革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城

限公司许兰涛配偶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水电工程施工;

史秀娟控制消防工程施工;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材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

北京达龙上摄影扩印服务;文具用品零售。(除依法

6东文化艺术1000许兰涛直接35%李林芳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传播有限责持股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拍卖业务;广任公司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内蒙古润泽

75000许兰涛直接务;矿产品的开发、管理、加工、销售;滕达能源开李锐力

持股20%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发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进出口货物

报关、对外贸易。

物联网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企业咨询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从事广告业务,软件系深圳核芯物许兰涛之子统研发及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8联科技有限500许朔直接持黄光兴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电子元器件研发,

公司股39%电子信息技术及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

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电

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3)澄芯共赢

2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澄芯共赢未开展经营业务,除核芯听涛外无控制的其他核

心企业、核心业务及关联企业。

(4)澄源创业

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其除了投资澄联双盈外,澄源创业控制的核心企业(仅列示控制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出资额执行事务

序号公司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万元)合伙人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江阴新澄核芯1750001%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投资合伙企业澄源创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有限合伙)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江阴未来芯凯2200001%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投资合伙企业澄源创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有限合伙)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江阴澄源联赢3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投资合伙企业300001%澄源创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有限合伙)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澄联双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仅列示控制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仅列示直接持股20%以上的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

况如下:

注册资间接法定代表序号公司名称本(万持股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人

元)比例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江阴市未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材料销售;

来产业投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

1资发展集100000100%朱晔芸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

团有限公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司展览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

意内容应用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

24务;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

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礼品花卉销售;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渔业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在业。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

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江阴绮山据服务;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

2投资开发100000100%顾小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

有限公司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江阴澄高

350000100%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资发展周明

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有限公司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科技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25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本次交易持股主体,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核芯破浪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康桥,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核芯听涛为普通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及许兰涛,胡康桥、许兰涛为自然人,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澄芯共赢成立于2025年7月,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澄芯共赢的控股股东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619882.46563081.69537452.09

总负债391085.22323841.43431718.99

净资产228797.25239240.26105733.10

资产负债率63.09%57.51%80.3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3591.933539.692339.54

利润总额-11889.261341.96-6938.61

净利润-11970.931307.17-6938.61

净资产收益率-5.12%0.76%-6.56%

注1: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280026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2800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净利润/(当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年末所有者权益)*2。

26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无相关财务数据。

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澄源创业2024年2月成立,其2024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27.60

总负债0.05

净资产27.55

资产负债率0.19%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72.45

净利润-72.45

净资产收益率-526.01%

注1:澄源创业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诚信审(2025)20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净利润/(当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年末所有者权益)*2。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一)核芯破浪

国籍(地长期居住其他国家或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务

区)地地区居留权执行事务

胡康桥无4503281988********男中国中国无合伙人

(二)核芯听涛

国籍(地长期居住其他国家或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务

区)地地区居留权

27胡康桥无4503281988********男普通合伙人中国中国无

许兰涛无3729281972********男普通合伙人中国中国无普通合伙

人、执行事

姚玉龙无3202191978********男务合伙人澄中国中国无芯共赢的法定代表人

(三)澄联双盈

国籍(地长期居住其他国家或地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务

区)地区居留权执行事务

姚玉龙无3202191978********男合伙人委中国中国无派代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和

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以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注册资本间接法定代序号经营范围称(万元)持股表人

28比例江阴市许可项目:小额贷款业务(主要面向“三农”、中小微澄银农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52.9村小额50004%李琼英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贷款有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限公司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第三节要约收购的目的

一、要约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长龄液压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5年7月9日,核芯破浪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收购人不转让本次要约收购所获得的股份。

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

“(1)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收购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36个月的限制。(2)本次交易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对外质押。”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芯共赢、胡康桥、许兰涛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本次交易涉及的并购贷款及对外借款,明确现阶段或未来均不会对外质押涉及上市公司控

30制链条中的股权或合伙份额的潜在安排,不会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或外部借款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31第四节要约收购方案

一、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长龄液压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5389.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821729044812%

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在核芯破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62530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37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7290448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7290448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长龄液压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长龄液压

6050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1.99%。

32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

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

二、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人民币35.82元/股。

(二)计算基础

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根据2025年7月10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拟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34.39元/股。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

因长龄液压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项,2025年9月8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订《补充协议三》,核芯听涛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360073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交易总价款合计为1223170019.20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同日,澄联双盈与夏继发签订《补充协议三》,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夏继发持有的长龄液压7204354股股份(占上

33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交易总价款合计为244731905.38元,每股价格为33.97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长龄液压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3.97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长龄液压股票所支

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3日共30个交易日,长龄液压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人民币36.2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长龄液压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上

述利润分配,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除息后的价格为35.82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34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35.82元/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17290448股的前提,本次

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19343847.36元。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000000.00元(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五节收购资金来源”之“二、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及有关声明”。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龄液压或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四、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3个自然日,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核芯破浪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根据中登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六、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编号:770005

(二)申报价格:35.82元/股

35(三)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四)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编号。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六)预受要约的确认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七)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八)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九)司法冻结

36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

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十)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十一)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17290448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7290448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17290448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要约收购资金划转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

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十三)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书到中登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十四)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预受要约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七、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撤回预受要约

37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编号。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二)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三)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四)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

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五)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八、受收购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本次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

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收购人已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本次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结算、过户登记事宜。

九、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作为长龄液压的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

38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

压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39第五节收购资金来源

一、收购资金总额

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35.82元/股、拟收购股份数量17290448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19343847.36元。

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000000.00元(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二、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及有关声明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龄液压或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19343847.36元,资金来源于核芯破浪自有资金。核芯破浪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合计62660.58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16日出具了编号为兴荣华验字

[2026]054号的《验资报告》。

核芯破浪出具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全部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长龄液压出具说明:“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对收购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与收购人存在交易或提供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0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相关事项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情况下,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订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三)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的修改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1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2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澄源创业、胡康桥、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许兰涛、澄芯共赢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身的独立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独立、资产完整、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及财务独立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

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四、上述承诺在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

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承担。”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澄源创业、胡康桥、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许兰涛、澄芯共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本企业(公司、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未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43二、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本企业(公司、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范围与区域内获得任何从事、参与或投资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

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商业机会或投资项目,本企业(公司、单位)/本企业(公司、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该等商业机会或投资项目优先推荐给上市公司。

三、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将不利用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身份控制权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四、上述承诺在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

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因此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为避免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澄源创业、胡康桥、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许兰涛、澄芯共赢

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本企业(公司、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本企业(公司、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

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三、上述承诺在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

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公司、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4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未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45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2025年7月10日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360073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转让给核芯听涛,夏继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720435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00%)转让给澄联双盈,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协议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股股份,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

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龄液压29.99%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结果、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查结果,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结果、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个月内,除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姚玉龙之直系亲属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结果、相关人员的

自查结果,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6个月内,除王丹红、李彩华之直系亲属周玉龙以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姚玉龙之直系亲属俞丽、

内幕信息知情人王丹红、李彩华之直系亲属周玉龙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交易数量持有数量姓名关系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元/股)(股)(股)

俞丽澄联双盈的执行2025年5月6日买入31.8020002000

46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事务合伙人委派2025年5月7日买入32.2515003500代表姚玉龙之直

系亲属2025年6月18日卖出36.0811002400

2025年6月18日卖出36.0624000

澄联双盈同一控2025年1月16日买入23.7530003000制下江阴新国联

王丹红2025年1月17日买入22.7020005000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20日卖出23.4650000

2025年5月9日卖出33.00200100

上市公司监事会

周玉龙主席李彩华之直2025年5月12日卖出35.302080

系亲属2025年5月12日卖出35.30800

针对上述情况,俞丽、王丹红、周玉龙在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已出具《关于买卖股票的声明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依据公开信息,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长龄液压股票价值投资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上述股票账户买卖长龄液压股票的行为与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关系,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长龄液压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除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外,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长龄液压股票的情形。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姚玉龙、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在收购

人一致行动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已出具《关于买卖股票的声明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直系亲属俞丽/周玉龙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依据公开信息,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长龄液压股票价值投资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本人直系亲属俞丽/周玉龙上述股票账户买卖长龄液压股票的行为与本次权益变动

不存在关系,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长龄液压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7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除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外,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长龄液压股票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8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交易的专业机构名称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13号舜远金融大厦1栋23层

联系人:邱羽、辛欣、金颖骥、谭浩霖

电话:0755-82943755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 A座 10层

联系人:贺维、刘光祥、熊孟飞

电话:010-57068585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的关系

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顾问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中山证券已经同意本报告书援引其所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中的内容。在财务顾问报告中,中山证券对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意见:“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人具备收购长龄液压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目前阶段所能履行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该等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收购人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相应的安排,收购人具备要约收购实力和资金支付能力,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义务的能力。”四、法律顾问意见

4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已经同意本报告书援引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在法律意见书中,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意见:“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0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一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芯破浪、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作为本次持股收购主体为本次交易而专门设立的实体,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格式准则第17号》的披露要求,应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相应财务资料。

收购人核芯破浪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胡康桥,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核芯听涛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胡康桥、许兰涛,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核芯听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芯共赢,澄芯共赢成立于2025年7月,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澄芯共赢控股股东为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澄联双盈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高新区国资办,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澄联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澄源创业。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澄源创业的财务资料情况具体如下:

一、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

(一)审计情况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2800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显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澄源集团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2800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显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滨江澄源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7519165.501483654727.861407088426.67

应收账款7080811.21

预付款项457212388.11324322424.46244600593.33

其他应收款640624435.20483829257.541958581022.96

存货2122027589.082086145567.03516318920.82

其他流动资产65987013.4811741755.445997858.61

流动资产合计3863370591.374389693732.334139667633.6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6938986.7763457063.1662291612.5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70090550.00451681375.98642371400.00

投资性房地产794806107.96344327038.63352612789.04

固定资产220152667.70261623260.99164091253.20

在建工程225362256.8780800870.301757923.14

无形资产43720110.8937570615.6711191859.77

长期待摊费用3327315.85132890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1056060.85334019.08536388.12

非流动资产合计2335454056.891241123147.561234853225.78

资产总计6198824648.265630816879.895374520859.38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72017972.001791976130.141619772862.44

应付票据374030516.00330000000.001045000000.00

应付账款103949296.1027981095.76377013.32

预收款项10257707.9814132633.136459818.56

应交税费3680961.411975590.792034031.66

5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其他应付款27075519.3878833693.05913402594.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907711.11445715125.3445643587.80

流动负债合计2761919683.982690614268.213632689907.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16900000.00532000000.00684500000.00

递延收益32032500.00158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48932500.00547800000.00684500000.00

负债合计3910852183.983238414268.214317189907.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047000000.002047000000.00750000000.00

资本公积508745790.03508745790.03508745790.03

未分配利润-317319558.90-197831534.03-21129782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38426231.132357914256.001047447969.90

少数股东权益49546233.1534488355.689882981.65

所有者权益合计2287972464.282392402611.681057330951.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6198824648.265630816879.895374520859.3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919270.8435396931.5423395424.29

其中:营业收入35919270.8435396931.5423395424.29

二、营业总成本187329265.79154702551.83225216052.68

其中:营业成本28462765.9711153624.488397217.32

税金及附加14598972.477531216.058815014.48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2521680.0027034050.1818227668.33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11745847.35108983661.12189776152.55

其中:利息费用122262546.96127181843.94191938649.94

利息收入21671639.8636339387.9528434672.25

5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加:其他收益15960.003131831.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975782.66128750317.56126718448.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1728076.39-2434549.35-148176.49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6792480.24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88167.08845058.12271747.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0539.025228181.1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119763400.1113421586.90-69602250.69

加:营业外收入890904.05443.0818098.45

减:营业外支出20113.692446.20338331.98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118892609.7513419583.78-69386096.10

减:所得税费用816680.40347923.65-536388.12

五、净利润(亏损以“-”填列)-119709290.1513071660.13-69386096.1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709290.1513071660.13-69386096.1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119488024.8713466286.10-69289077.75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21265.28-394625.97-97018.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9709290.1513071660.13-69386096.1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119488024.8713466286.10-69289077.75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21265.28-394625.97-97018.3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5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192999.6145379845.3324361043.70

收到的税费返还2260178.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708696.351343765340.82134938495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901695.961389145186.151376006179.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2665055.731549518031.02521989221.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246524.505422676.08425654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13608791.968589443.097141999.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2843865.22368090931.6335760876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6364237.411931621081.8289099653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6462541.45-542475895.67485009648.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7575300.00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114093.83102609745.3929256446.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6403167.005566477.05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17260.83650185045.39104822923.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418955503.83197635833.85177382477.00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25806693.78156299975.981455814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698159.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8460357.23353935809.83322963877.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3943096.40296249235.56-218140953.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1322000000.00599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15000000.0025000000.009980000.00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854599487.392183525300.271913525300.2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9599487.393505525300.271973505300.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21869150.141764269150.132068512300.27

55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3463180.10126663188.84223335199.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6800000.00639515.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5332330.242517732338.97229248701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267157.15987792961.30-318981714.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6138480.70741566301.19-52113019.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03654727.86562088426.67614201446.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7516247.161303654727.86562088426.67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

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备查文件”之“一、备查文件”之“13.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二、澄源创业财务数据

(一)审计情况

澄源创业2024年2月成立,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诚信审(2025)20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显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6551.04

其他流动资产9655.69

流动资产合计246206.7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29787.01

56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非流动资产合计29787.01

资产总计275993.74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516.61

流动负债合计516.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561.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

未分配利润-724522.87

所有者权益合计275477.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275993.74

2、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25.00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33654.19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255.68

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7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724523.51

加:营业外收入0.64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724522.8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亏损以“-”填列)-724522.8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724522.8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724522.8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52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20.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4796.90

支付的各项税费12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76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069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1169.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8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278.99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27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78.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6551.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6551.04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澄源创业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备查文件”之“一、备查文件”之“13.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5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声明: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二、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五、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60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康桥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经过审慎调查,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确认收购人有能力按照收购要约所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永湖

财务顾问主办人:

邱羽辛欣金颖骥谭浩霖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法律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贺维刘光祥熊孟飞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收购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收购人就要约收购做出的相关决定;

4.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的相关声明;

5.收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回单;

6.中登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金保管证明;

7.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

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8.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各方主要负

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9.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

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自查报告;

10.任何与本次要约收购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安排的文件;

11.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报告》;

15.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收购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康桥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附表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885号股票简称长龄液压股票代码605389

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 江阴市中南路1号A1办公楼收购人名称收购人注册地(有限合伙)308室

收购人是否为公司有□无□

第一大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注:一致行动人为无锡核芯听

是□否□有无一致行动人

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收购人是否拥有

收购人是否对境是□否□

境内、外两个以

内、境外其他上市

5%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上上市公司的控公司持股以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数制权

履行要约义务□

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要约收购目的

退市□其他(请注明)

全面要约□部分要约?主动要约?

要约类型(可多选)

强制要约□初始要约?竞争要约□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和比例数量:17290448股

比例:12.00%

要约价格是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是□否□

现金对价□

证券对价□对价支付方式

现金对价与证券对价任选其一□

现金对价与证券对价二者结合□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是□否□竞争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否□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否□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收购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康桥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芯共赢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阴澄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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