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为契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1(二)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三)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
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第四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员工,不含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的总人数预计不超过80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认购价格
第七条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融资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且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2第八条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新炬网
络A股普通股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5892328.36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25892328.36份,拟认购股票总规模不超过247.536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其中,首次认购份额资金不超过18124732.36元,对应份额不超过18124732.36份,拟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173.276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拟预留7767596份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上限的30%,对应股票数量不超过74.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6%。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不进行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人、预留授予价格、解锁条件及时间安
排等)由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内确定,并按相关流程申请非交易过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规模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取得回购
股票的数量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认购回购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第九条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取得价格为10.46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本草案公告日前1交易日均价(20.82元/股)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20.9
1元/股)孰高的50%。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第十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
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减持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及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预留部分份额的授予时间若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前的,则其份
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的解锁时间与首次授予份额的解锁时间一致。
预留部分份额的授予时间若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后,则为1期,其解锁时间与首次授予份额第2期的解锁时间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二条业绩考核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以更好地实现激励效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标的股票权益解锁的条件。
(一)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5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值,首次授予份额对各考核年度营
业收入相对2025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进行考核,并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解锁比例。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2026-2027年各年的考核期 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考核期
10%8%
(2026年)
第二个考核期
20%16%
(2027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X)
A≥Am X=100%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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