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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均存放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70959964.43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70959964.43元,定期存款

300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序号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560132702.54

二募集资金使用236097005.73

其中: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40426383.39

三结余取出-

四利息收入46928898.74

五手续费支出4631.12六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70959964.43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70959964.43

银行定期存款3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下同)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公司于2022年6月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参见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金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46010078801000001037-

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

2727339600000005189-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336050164105000001318-

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

479290042010903-

口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

572733960000001358070959964.43

合计70959964.43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详情参见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预期年实际到序产品名签约方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期末余额如期化收益账收益号称归还率情况九江银行股份定期存

1有限公30000.002022/9/12023/9/10.00是3.3%990.00

款司湖口支行是否预期年实际到序产品名签约方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期末余额如期化收益账收益号称归还率情况九江银行股份定期存未到

2有限公款25000.002023/9/12024/9/125000.003.2%-

司湖口期支行九江银行股份定期存未到

3有限公5000.002023/9/12024/3/15000.003.1%-款

司湖口期支行

合计30000.0099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详情参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35343553.84元。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2号)。报告认为: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

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013.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42.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9698.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09.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0.87%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承诺截至期末累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与承诺投入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

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金额金额的差额(%)(4)用状态日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1)(2)

(如(3)=(2)-=(2)/(1)期化

有)(1)

年产6.5万吨有机硅2023年

141.65不适用是

新材料技改扩能项是43600.007600.007600.001.004.7710765.663165.6612月不适用(注4)(注6)(注1)目(注5)功能性硅烷开发与是

应用研发中心建设是3900.00201.02201.02201.02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项目

2024年2年产2.3万吨特种有3698.98108.33是-3698.982931.474007.14308.16月(注不适用不适用否机硅材料项目(注3)(注4)

7)

年产21万吨硅基新

2024年

材料及0.5万吨钴基是-36000.0036000.00106.4118.00-35882.000.33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新材料项目

100.05

补充流动资金否8513.278513.278513.278517.884.6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注4)

合计56013.2756013.2756013.274042.6423609.70-32403.5742.1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注1: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总额由61870万元调减至11173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43600万元调减至7600万元。公司“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36000万元投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2: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公司已于2021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战略业务,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2022年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注3:“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3698.98万元,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注4: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注5:2023年12月,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详情参见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注6: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于2023年12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3年度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指标。注7: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参见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划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是否达到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资金额(%)可使用状态日现的效益

投入金额入金额(2)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3)=(2)/(1)期(注1)变化

年产2.3万吨特功能性硅烷开

3698.982024年2月

种有机硅材料项发与应用研发3698.982931.474007.14108.33不适用不适用否

目中心建设项目(注2)(注3)年产21万吨硅基

年产6.5万吨有

新材料及0.5万

机硅新材料技36000.0036000.00106.40118.000.33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吨钴基新材料项改扩能项目目

合计39698.9839698.983037.874125.1410.39----1、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公司规划的“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变更主要基于如下理由:(1)公司已于2021年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现有的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公司对合成、工艺技术研究的需求。(2)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研发技术进行投入、建设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研发技术的持续投入。(3)本次变更投入的“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是公司布局的功能性硅烷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目前该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紧迫,公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项目可更快地产生经济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司主营战略业务,变更以上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变更业经公司2022年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募投项目)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产品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变动情况,调整了“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产品方案,相应项目投资总额由61870万元调减至11173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43600万元调减至7600万元。公司“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产品是近年来产品研发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拟使用“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万元投入“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更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上述变更业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上述表格填报数据为本金3698.98万元,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将“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4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参见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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