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证券简称:晨光新材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保金额(不含本次内有反担保担保金额)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
不适用:本次为2026公司(以下简称“安徽90000万元36423.48万元否年度担保预计晨光”)
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不适用:本次为2026否公司(以下简称“宁夏120000万元18109.12万元年度担保预计晨光”)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143200
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万元)对外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68.90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1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办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安徽晨光分别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业务办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占上是否担保方持最近一期截至目前担保余本次新增担保额担保预计是否关联担担保方被担保方市公司最近一有反
股比例资产负债额(万元)度(万元)有效期保期净资产比例担保率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江西晨光新材安徽晨光新
料股份有限公材料有限公100%91.42%36423.489000043.71%否否司司股东会通过之日江西晨光新材宁夏晨光新起12个月
料股份有限公材料有限公100%93.63%18109.1212000058.28%否否司司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情况
法人 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权 91340700MA2WLQGY5M
法人 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股权 91640500MABM9AWR83
被担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保人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安徽晨光新材
89276.8981613.067663.832038.35-2027.9985527.5275838.039689.49950.56-7337.76
料有限公司宁夏晨光
新材51886.0348580.423305.611360.89-1421.0151526.3348312.903213.432788.09-7254.16料有限公
司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而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将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1亿元(尚需股东会通过),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1.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