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公告编号:临2026-084
债券代码:111012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价格调整:由15.64元/股调整为15.49元/股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2、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1了《福莱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福莱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5年9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03人,并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8、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10、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6年6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95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3人,并于22026年7月3日披露了《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2、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鉴于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披露了《福莱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6月12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
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据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P0-V=15.64-0.15=15.49元/股综上,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49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