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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3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7页

三、附件…………………………………………………………第18—22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8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9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20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21-22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275号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1页共22页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新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第2页共22页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12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62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26.87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063.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0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金2025年6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额[注]30日余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3305016374270000205830000.002.12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120407072930004465620290.000.25

善姚庄支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9051012011000440156000.000.16

第3页共22页初始存放金2025年6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额[注]30日余额

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330501637427000028180.04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33050163742700003626123.92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合计56290.00126.4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226.87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合计3226.87万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063.1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2470.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50406.7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6.49万元,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126.49万元。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29018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3830050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452570张,由主承销商包销7560张,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901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2901.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1951.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2.3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第4页共22页(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2025年6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金额[注]30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811080101260260289726951.8034.94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32472697215000.001712.53

公司丁栅支行

合计41951.801747.4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62.3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合计362.31万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

款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预计年化收益产品名称发行方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率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中信银行股

5000.002025/6/192025/7/241.00%-1.82%

币结构性存份有限公司

款A06922期

合计5000.0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1383.7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31225.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747.47万元,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1747.47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5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第5页共22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优化投资布局,本公司通过募投项目实施的

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投入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变动金

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7.69%。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公告。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目标和责任,促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福莱公司),并将募投项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实施主体由烟台分公司变更为烟台福莱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烟台福莱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本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告。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为顺应市场需求、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购置的相关产线设备能够及早投入生产,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8号”,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对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进行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第6页共22页1.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

资金额额(1)额(2)投资金额的差

额(3)=(2)-(1)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

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47063.1327063.1329481.982418.85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6000.00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20000.0014924.74-5075.26新型材料项目

合计53063.1353063.1350406.72-2656.41

2.主体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

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新型材料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资金实际投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

资金额额(1)额(2)投资金额的差

额(3)=(2)-(1)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

29850.5029850.5019486.81-10363.69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1738.9911738.9911738.99

合计41589.4941589.4931225.80-10363.69

2.主体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截至

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第7页共22页(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33.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6553号)。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全部置换完毕。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第586号)。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3年全部置换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主要原因系

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预计建设进度,同时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所致。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第8页共22页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和2022年8月8日分别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5000.00万元和3000.00万元,并于2023年7月5日归还8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并于2024年7月8日归还1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并于2024年8月19日归还5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第9页共22页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021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535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064.91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以一年内的短期品种为主。2022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1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66.15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2023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4.36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2024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8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8.1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二)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第10页共22页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5月23日分别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3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2024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2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45.2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年1-6月,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4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40.2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5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5126.49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6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包括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新型材料项目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的净额,本公司计划将剩余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第11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5〕1627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8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

16275号报告后附之用,仅用于说明本所的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19 页 共 22 页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20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金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21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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