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901.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429,018,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066.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发行名称 2022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1月10日
募集资金总额 429,018,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 415,894,933.12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口适用,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68.95 2026年1月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口是℃否
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5年12月22日。
(四)投资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合计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
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实际收益(万元)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万元)
1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5.25 -
2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2.38 -
3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2.01 -
4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1.33 -
5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26.94 -
6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8.73 -
7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8.00 -
8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6.29 -
9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4.02 -
10 结构性存款 4,000 - - 4,000
合计 74.96(注1) 4,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91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50.29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14,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0,000
注1:最近12个月统计期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述金额为公司最近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新增委托理财所获收益的合计金额。
注2:上表中部分小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注3:上表中尚未收回的4,000万元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
权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
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奚一宇
苏晓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