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公告编号:临2026-003
债券代码:111012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62529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8081
份总数的比例(%)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0219597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23695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9982647股。(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涂大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97872 99.9647 26420 0.0169 28700 0.018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98572 99.9651 25720 0.0164 28700 0.0185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96272 99.9636 27120 0.0173 29600 0.0191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80592 99.9536 42200 0.0270 30200 0.0194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84072 99.9558 41920 0.0268 27000 0.0174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75072 99.9501 39920 0.0255 38000 0.0244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190972 99.9603 23520 0.0150 38500 0.0247(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1272043298.0140264200.9518287001.0342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2年度开展票据272113298.0393257200.9266287001.0341
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
3度新增担保额271883297.9564271200.9771296001.0665
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
4270315297.3915422001.5204302001.0881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270663297.5168419201.5103270000.9729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269763297.1926399201.4382380001.3692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3、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议案6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依格、陈璐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