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6-10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50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50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 9月 30日。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5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2、2025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7月 1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7月 2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福莱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 7月 31日,公司披露了《福莱新材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5年 9月 23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
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9.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03人,并于 2025年 9月 26日披露了《福莱新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8、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6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10、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
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695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3人,并于 2026年 7月 3日披露了《福莱新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12、2026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13、2026年 7月 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了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64000股。
14、2026年 9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对 授予后股票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元/ 数量(万 象人数 剩余数量股) 股) (人) (万股)
2025 年 7
首次授予 31 15.64 219.00 103 23.695月 日
2026 年 6
预留授予
月 5 15.49 23.695 3 0日
(三)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 剩余未解 因分红送转取消解除限
解除限售 售数量 除限售数 导致解除限
批次 售数量及原日期 (万 量(万 售股票数量因股) 股) 变化
6.40万股,
首次授予部 2026年 9 首次授予85.04 首次授予部部分: 不适用
分第一批次 月 30日 127.56 分 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售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售期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售期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售期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5 年 9月 23 日,首次授予部
分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年 9月 22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在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是否达到解除限解除限售条件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限售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前述情形,满足
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公司 2025 年经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审计合并报表归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属于上市公司股
示:
东的扣除非经常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性损益后的净利
公司 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
解除限售期 润(剔除股份支
第二个
公司 202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8000万元。
解除限售期 付费用影响后)
第三个
公司 2027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0000万元。 为6601.22万元解除限售期
注:1、“扣非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满足解除限售条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件。
2、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 E” 99 名首次授予、 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激励对象考核结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果满足解除限售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 条件,个人层面100% 80% 0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比例为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 100%。
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400 股。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 2026年 7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本激励计划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9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已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锁的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类别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限制
(股) 量(股) 性股票比例
1 核心骨干员工
(99 2126000 850400 40%人)
合计 2126000 850400 4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 9月 3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504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62950 -850400 15125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628249 850400 298478649
总计 299991199 0 299991199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数为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截至 2026年 9月 22 日的股本数。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4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均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