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编号:2025-07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 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制定及修订制度如下:
1、《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6、《内部审计制度》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需要,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同时,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实施后,现行公司章程即相应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董事林木勤、林木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