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编号:2026-05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

收到控股股东林木勤先生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H股股份 49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高度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林木勤先生计划于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 H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港币,不超过20000万元港币(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林木勤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持股数量(本次增持前直

336254924 股 A 股接持有)持股比例(占总股本)46.6520%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否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

□是□否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林木勤33625492446.6520%

林木港352971144.8971%详见注2

陈海明75214101.0435%

合计37907344852.5927%

注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注2:林木勤与林木港、陈海明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被推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增持主体名称林木勤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H股:6463830 元港币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H股:49800 股首次增持股份比例

H股:0.0069%(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前:

A股持股 336254924 股,占比:46.6520%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H股持股 0股,占比:0%本次增持后:A 股持股 336254924 股,占比:46.6520%H 股持股 49800 股,占比:0.0069%□是(内容: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及内容划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否

注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主体名称林木勤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增持股份目的

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提振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H股股份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

拟增持股份方式 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H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金额 H股:10000 万元港币~20000 万元港币拟增持股份数量不适用拟增持股份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占总股本)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2026年5月29日~2027年5月28日

间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后法定拟增持主体承诺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 720772600 股(含 A 股、H 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