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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邦医药

股票代码:605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001室-4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001室-43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6日

1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以下简称“国邦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邦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3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国邦医药指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民投恒华指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丝路基金指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4月25日,浙民投恒华持有国邦医药股份变动的行

本次权益变动指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准则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72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2AU6Y76

营业期限2018-12-05至2038-12-04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经营范围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方式0571-86016888名称出资比例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36.7647%

阮加春7.3529%

倪吾鸣7.3529%

顾鑫洪6.6176%

张桂兴5.5147%

王丽娜4.1176%

合伙人信息许伟明3.6765%

杨栋3.6765%

蒋月军3.6765%

杭柯达3.2353%

周彦2.9412%

李芳2.8309%

蒋伟行2.6838%

俞祝军2.6838%

5张国钧2.5735%

陈加强1.6912%

宋健1.1029%

陆家东1.102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创业

0.367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

0.0368%

有限公司

2、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民投恒华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2011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001室-4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28WHW02L

营业期限2017-08-04至2025-07-25

服务: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等(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经营范围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0571-86016888名称出资比例

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5.8031%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8906%

杭州和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4.9180%合伙人情况

杭州赋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453%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9.9453%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8.9508%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0.4973%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创业投资合伙

0.0497%企业(有限合伙)

2、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路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浙民投恒华和丝路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

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变动所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民投恒华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17660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13397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1058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民投恒华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14543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13397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

27941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2024年4月25日信息披露义减持均价减持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总股本558823500务人(元/股)(股)股的比例

浙民投恒华大宗交易2024.4.2514.8631178000.56%

合计31178000.56%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3117800股,占公司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

558823500股的0.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浙民投恒华176609283.16%145431282.60%

丝路基金133979552.40%133979552.40%

合计310588835.56%279410835.00%

9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00%的股份,持股数量为27941083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10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股)务人

2023年10月-0

2023年11月-0

2023年12月-0

竞价交易及

浙民投恒华2024年1月-0大宗交易

2024年2月-0

2024年3月15.511613578

2024年4月15.074622900

2023年10月-0

2023年11月-0

2023年12月-0

竞价交易及

丝路基金2024年1月-0大宗交易

2024年2月-0

2024年3月15.441236901

2024年4月15.481099500

11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备查阅。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5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绍兴市新昌省级高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司

60号

股票简称 国邦医药 股票代码 605507.SH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

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名称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册地街道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

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1室-4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邦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1058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

通股27941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16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时间:2024年4月25日

方式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否□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不适用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不适用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7(本页无正文,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8(本页无正文,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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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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