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7-30 查看全文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507公司简称:国邦医药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邦医药 605507 无变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龚裕达彭德光

电话0571-813961200571-81396120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688号潮人汇大厦12楼3688号潮人汇大厦12楼

电子信箱 info@gbgcn.com info@gbgcn.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808092633.2210780436167.58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8056976824.518047340282.190.12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3026283783.222892356514.664.63

利润总额521309059.35464089147.7512.33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455569586.13404597903.4212.60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436034734.21395225027.1110.33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102876886.60-249983820.26不适用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615.34增加0.27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820.7312.33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820.7312.33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0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结股东名称条件的股份

质例(%)数量的股份数量数量境内非

新昌安德贸易有限公司国有法23.08128951976128951976无人境内非

新昌庆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13.127329636773296367无人境内自

邱家军9.825485297154852971无然人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

其他8.95500211960无业(有限合伙)潍坊洪德辉股权投资合伙企

其他2.62146686530无业(有限合伙)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1.4078396000无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境内自

竺亚庆1.3374526660无然人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国有法

1.2368750010无

运营有限公司人境内非

绍兴锦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1.2368750010无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

其他1.0760000000无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新昌安德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由邱家军控制,竺亚庆、龚裕达参股;新昌庆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陈晶晶控制,竺亚庆、龚裕达参股;邱家军与陈晶晶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竺亚庆、龚裕达系潍坊仕琦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其余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不适用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