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6-020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民和路886号朝龙汇大厦1号楼35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72418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2.138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彭德光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6441173 99.7694 738300 0.2126 62400 0.018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6456473 99.7738 738100 0.2125 47300 0.013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6434973 99.7676 799800 0.2303 7100 0.0021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5778173 99.5784 1263900 0.3639 199800 0.0577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5704873 99.5573 1449500 0.4174 87500 0.0253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3077891 98.8008 4085382 1.1765 78600 0.0227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6244973 99.7129 930300 0.2679 66600 0.0192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46309473 99.7314 843800 0.2430 88600 0.025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公司
2025年度
利润分配
3及公积金4928705498.38927998001.596571000.0143
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
4年度审计4863025497.078012639002.52301998000.3990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
5董事及高4855695496.931714495002.8935875000.1748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为子
6公司提供4592997291.687640853828.1554786000.1570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
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