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证券简称:德昌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72205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37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巧芬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亚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齐晓琳女士、财务
总监许海云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417345 94.7205 17722714 5.2555 80520 0.0240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408845 94.7180 17711514 5.2522 100220 0.0298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406245 94.7173 17711514 5.2522 102820 0.0305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446995 94.7293 743184 0.2203 17030400 5.050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461575 94.7337 737654 0.2187 17021350 5.0476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19529445 94.7538 672974 0.1995 17018160 5.046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
序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号《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11175624539.77141772271459.9561805200.2725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2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11747745 39.7427 17711514 59.9182 100220 0.3391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3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11745145 39.7339 17711514 59.9182 102820 0.3479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4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11785895 39.8717 743184 2.5141 17030400 57.6142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
51180047539.92117376542.49541702135057.5835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佳、岑梓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