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昌股份”)2026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各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雅乖、赵意奋、张建明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