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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378号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电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德昌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鉴证报告第1页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德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德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德昌股份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鉴证报告第2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9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总量为 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7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

减:发行费用支出130222836.80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044878783.50

减: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支出159115702.00

减:以前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5041.73

加:以前年度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4483926.35

加:以前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收入17468725.69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325230288.0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25230288.01

现金管理余额0.00

减:本期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支出0.00专项报告第1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金额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255603679.13

减:本期专户手续费支出2282.35

加: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收入111444.29

加:本期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245735.6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2981506.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81506.46

现金管理产品余额69000000.00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一般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账户状态储存方式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39613001040019199已销户工商银行余姚分行3901310029000028939已销户中信银行宁波城南小微企业

81147010128003992643730350.84存储活期存款

专营支行大华银行杭州分行1123039098已销户光大银行余姚支行77650188000201025已销户专项报告第2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账户状态储存方式广发银行余姚支行9550880032600400180已销户招商银行宁波分行574902987810141已销户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386010100101660606251155.62存储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5749084188100000.00存储活期存款

合计3981506.46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公司募集资金已依据既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本期募集资金置换项目投资总序号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入募投项目金额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额(万元)(万元)金金额(万元)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49016.8612826.810.00

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

217250.002453.340.00

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

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

331000.56631.420.00

车电机生产项目

合计112638.2415911.57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专项报告第3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1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084.76万元;2022年募投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2826.81万元,合计置换投入15911.57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动资充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根据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根据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及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券商收益权凭证等),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专项报告第4页宁波德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认购金额参考收益率是否到期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收益类型起止时间投资收益(万元)(年化)或终止

1 招商银行 FNB01245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00.00 1.73% 2024/7/1-2024/7/8 0.66 是

2 招商银行 FNB01246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00.00 1.90% 2024/7/1-2024/7/15 1.46 是

3兴业银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10700.000.70%2024/6/7-2024/9/306.69是2024/9/30(-7天到期自否(期末未赎回本金

4兴业银行7天通知存款通知存款9400.000.70%2.33动滚存)6900.00万元)

合计24100.0011.14以上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包含在上述会议授权范围内。

专项报告第5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

2024年4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1949.25元转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结项。2024年12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9760.39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

12月结项。2024年12月,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

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759.48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4、鉴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出于账户管理需要,公司将相关募

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4月办理销户,其中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账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6.10元转入“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余姚支行节账户中余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

698.10元转入公司农业银行基本户。

5、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实际转出补流金额为3300.7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第6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1)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德昌科

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籍义巷路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

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籍义巷路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和义路2号、余姚市茂盛路7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4)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科技”)作为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借款形式拨付募集资金至德昌科技专户使用,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专项报告第7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 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完工时间均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1)“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部分

生产线计划利用新建厂房进行建设,新建厂房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始建设,因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加之项目开始建设后,受各方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物资采购、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等方面受到一定制约,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2)“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综合楼工程所在建设

用地原为仓库库房,前期为解决拆除仓库库房后的物料存放需求问题,导致综合楼开工时间有所推迟,于2022年8月开始建设。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将该项目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其他项目内容不变。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1)本次变更涉及的原项目为“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为“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110.23万元,已投入3816.49万元;

(2)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15370.82万元,其

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5370.82万元。截至终止日,原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166.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5203.84万元;

(3)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新募投项目。变更后,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10.10万元及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孳息共计3300.78万元转入一般账户。

专项报告第8页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未及时披露部分项目延期情况和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齐晓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德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专项报告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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