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德昌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7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六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

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1-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发生的相关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

职或解任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或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