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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566证券简称:福莱蒽特公告编号:2026-04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贸易

4000万元26400万元是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62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0.9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5月29日,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莱蒽特贸易”)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福莱蒽特贸易由公司100%持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

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李百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CFAG53D成立时间2018年11月5日注册地浙江省杭州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货物及技术的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6年1-3月(未/2025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7035.8434445.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5918.0932882.47

资产净额1117.761563.43

营业收入25991.8268630.14

净利润-474.2733.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

(一)担保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保证范围和主债权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福莱蒽特贸易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

福莱蒽特贸易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福莱蒽特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94%;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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