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证券简称:福莱蒽特公告编号:2025-07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程序进行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王振炎先生、陈望全先生、高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卫东先生、余高明先生、麦勇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卫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1页共7页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
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均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拟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第2页共7页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李百春先生
李百春: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于萧山进出口公司任业务经理;2000年5月至2003年12月,于萧山牡丹化工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福莱蒽特材料科学董事长,福莱蒽特科技经理,福莱蒽特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莱蒽特新材料总经理,昌邑福莱蒽特总经理及南京百灵执行事务合伙人,福莱蒽特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执行董事,福莱蒽特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百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773.56万股通过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117.12万股,通过南京百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1100.16万股,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10万股,与公司股东李春卫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为姐弟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李百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李春卫女士
李春卫: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质检科科长;2000年5月至2004年6月,于杭州萧山牡丹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
事长、常务副总经理、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第3页共7页福莱蒽特控股副董事长,福莱蒽特材料科学董事,宝丽凯科技监事,福莱蒽特香港董事,福莱蒽特新材料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卫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6.72万股,通过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779.28万股,通过南京百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275.04万股,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10万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百春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为姐弟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李春卫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王振炎先生
王振炎: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炎先生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陈望全先生
陈望全: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8年8月至2005年6月,于杭州欣阳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任、研发室主任。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于绍兴县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0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运营管理中心总监。
第4页共7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望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1.68万股,“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高晓丽女士
高晓丽: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7年8月至2008年12月,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部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设备管理部经理;2009年4月至今,于公司任行政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行政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晓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1.68万股,“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陈卫东先生
陈卫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2012年10月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特殊普通合伙)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嘉兴信一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2015年9月-2016年12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南分所咨询总监、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咨询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杭州良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第5页共7页截至目前,陈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余高明先生
余高明: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律师资格。目前担任浙江星脉律师事务所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师协会越城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绍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绍兴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顾问、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市青年联合会常委、绍兴市法学会
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截至目前,余高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麦勇先生
麦勇: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城市大学金融学院博(硕)士
生导师、绿色技术银行有限公司研究院 ESG战略首席研究员、合肥杰事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计算
机学会(CCF)数字金融分会执行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社会治理与 ESG 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截至目前,麦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
第6页共7页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