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福莱蒽特
股票代码:605566
2025年5月21日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
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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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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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召集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
六、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
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
规划
17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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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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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现将
2024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业绩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5亿元,同比上升5.30%,其中高水洗、高日晒牢度染料的销售收入同期增加了21.61%,成为主要增长点。实现归母净利润2201.84万元,同比降低23.48%,主要因行业竞争加剧以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染料行业在2024年继续受到环保政策的严格监管,尤其是在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凭借其绿色生产工艺和环保型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较强的优势。全球纺织行业对高性能、环保型染料的需求持续增长,尤其是在欧美和东南亚市场,客户对染料的质量和环保性能要求更高。为此,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推出了多款新型染料产品,包括用于高性能纤维(如芳纶、碳纤维)的染料,以及符合欧盟 REACH 认证的环保型染料。这些产品在高端市场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馈。
国际市场上,公司加强了在东南亚市场的布局,与当地部分纺织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出口业务有所增长。
国内市场上,公司通过与下游纺织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广环保型染料的应用,进一步巩固了市场地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中长期合作协议,确保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通过产品创新、市场拓展、生产效率提升和客户服务优化等多方面的努力,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环保型染料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管理和财务规划,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可持续发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光伏胶膜板块受行业需求端影响,仍不达预期,控股孙公司福莱蒽特新能源在11月停产歇业,控股子公司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在12月临时停产,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生产运营。公司全年共生产光伏胶膜654.74万平方米,销售1029.37万平方米,消化掉部分原先的库存,减轻了部分存货压力。
报告期内,除上述经营性因素外,基于业绩现状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4549.76万元,对本期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审议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的议案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4/25次会议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则>的议案》1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1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23、《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6、《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7、《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28、《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讨论并延期的议案》
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3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报告》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3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3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2024/8/23次会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2、《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明创
2024/10/29次会议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3、《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2023年年度股东案》
2024/5/17大会10、《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4、《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8、《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工作细则,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就专门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并形成决议。
4、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积极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审慎决策。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人才培养、制度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运营指导的核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临时公告66份。
三、2025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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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内控系统的建设,积极发现和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优化相关流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把培养和造就人才视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考核机制,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抓好对年轻员工和技术骨干的后续培养与培训工作,打造一个积极上进的人才梯队。
(三)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董事会将在2025年,继续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细节,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7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23项议案,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方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内容式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第二届监案》9、《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控股子现场表
12024/4/25事会第五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0、《关于决次会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1、《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2、《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1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7、《2024
8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第二届监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现场表
22024/8/23事会第六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决次会议项报告的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第二届监《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现场表
32024/10/29事会第七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
决次会议案》3、《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
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及时,不存在误导、虚假信息。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4年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无内幕交易行为,无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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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
能够不断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优化组织结构和流程管理,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的沟通与合作,加
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不断总结,提高监督效率,为全面维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继续加强内控系统的建设,积极发现和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优化相关流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
10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具体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1、营业总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5007123.96元,同比上升5.30%。实现归母净利润22018401.91元,同比下降23.48%。
2、成本费用情况:
营业成本827482993.04元,同比上升7.46%,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
年度期间费用共计86753400.45元,其中:
销售费用33201393.37元,同比上升12.98%,主要系销售业务、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37590124.05元,同比上升20.51%,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25651359.43元,去年同期为-25660699.43元。
研发费用41613242.46元,同比上升15.59%,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盈利情况:
实现利润总额9305592.56元,同比下降64.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8401.91元,同比下降23.48%;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
4、资产结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554417790.93元,负债总额为
565016431.71元,资产负债率为22.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9401359.22元,每股净资产为14.92元。
5、现金流量情况:
1、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180840.56元,2023年该
1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数据为81298571.54元,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购买商品用票据背书支付增加所致。
2、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5693137.94元,2023年该
数据为-120269096.47元,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系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额为-70649645.02元,2023年该数据为
114637648.58元,变动原因主要主要系合并范围内开具票据和信用证贴现到
期偿还增加所致。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1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
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
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1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公司根据2024年工作情况完成了年报的相关编制工作,附件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1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本年年初至金额与上占同类业披露日与关年实际占同类关联交本次预年实际发关联人务比例联人累计已发生金业务比易类别计金额生金额差
(%)发生的交易额例(%)异较大的金额原因向关联杭州叁元素
人提供赋能新材料1000100%0000设备租有限公司
赁服务小计1000100%0000福莱蒽特
向关联(杭州)材
500100%0000
人租用料科学研究办公楼有限公司
小计500100%0000
向关联100100%0000杭州微纳卫人提供康新材料有
代加工100100%0000限公司服务合
1600100%0000
计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关联交易。
15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步顺注册资本6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04
住所/主要办公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3688号二期2楼215、
地点216、217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百春持股比例为51%,邵燕青持股比例为21%,赵自豪持股比例为10%,魏忠岚持股比例为8%,方立峰持股比例为5%,吴步顺持股比例为5%未经审计的
2024年度主要
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叁元素赋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先生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1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百春注册资本71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2-07
住所/主要办公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67号国际创博中地点心三层3030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
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充电桩销售;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百春持股比例为80%;李春卫持股比例为20%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44635280.78元
2024年度主要净资产:69230914.65元
财务数据营业收入:20004905.66元
净利润:8179013.08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莱蒽特(杭州)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3、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17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步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2-26
住所/主要办公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5 号 A 楼东区 411、412 室地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橡胶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80%;朱宝库持股
比例为37.40%;李百春持股比例为10.20%;吴步顺持股比例
为5.80%;方立峰持股比例为5.8%未经审计的
2024年度主要
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微纳卫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和实
控人李百春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18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设
备租赁服务、向关联人租用办公楼和向关联人提供代加工服务。为公司业务发展及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19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姓名职务2024年度税前薪酬/津贴(万元)
李百春董事长、总经理106.04
李春卫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81.04
笪良宽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助
69.24
理
任鹏飞董事49.31
高晓丽董事49.42
陈望全董事/副总经理49.90
王振炎董事会秘书18.56
朱炜独立董事6.00
李勇坚独立董事6.00
钱美芬独立董事6.00
二、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20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2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姓名职务2024年度税前薪酬/津贴(万元)
姬自平监事会主席24.24
李纪刚监事28.42
王小青职工代表监事9.04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监事
(三)薪酬确认依据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
2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涉及主要行业审计情况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1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批发和零售业(2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金融业(9),房地产业
(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6)农、林、牧、渔业(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建
筑业(5),综合(1),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2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已完结(天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健需在5%的华仪电气、华仪电气涉嫌财务范围内与华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造假,在后续证券虚仪电气承担天健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连带责任,被列为共同被告,要天健已按期求承担连带赔偿责履行判决)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填列鉴证报告中签字的第一签字权益合伙人
2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
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处理处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期罚类型中国证券监督管对传化智联年度财务报表
尉建清2025/1/17警示函理委员会浙江监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出管局具了警示函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子公司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
3
如签字注册会计师超过2名,请自行增加
25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2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简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序资助对象持股比例2025年计划提供资助期限号财务资助额度(单位:万元)
1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不超过6000
公司持股80%,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
2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
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自本议案经
20%股东大会审
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议通过之日
3公司持股100%不超过20000
司起至2025年杭州福莱蒽特年度股东大实会召开日
4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持不超过10000
股
100%
合计不超过56000
(二)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27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国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四路1788号股东构成及持股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比例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分散染料、分散染
料滤饼、邻-甲氧基-间-乙酰氨基苯胺、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钠,氯化镁,98℅硫酸钠、经营范围含氮量≥20.5℅硫酸铵、99℅氯化铵、98℅氯化钠;经销:化工原
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8422600.20
负债总额128056965.96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127510927.60(单位:元)资产净额200365634.24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85626055.93
净利润5334534.72是否审计是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阳
28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经四路178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比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经营范围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1367575.38
负债总额52473870.79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52473870.79(单位:元)资产净额48893704.59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
净利润-1720791.84是否审计是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乐忠
注册地址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卜庄镇北)股东构成及持股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比例
生产:染料及配套中间体、助剂、硫酸钠;化工产品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上述产品的经营范围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5195897.48
负债总额139266654.81主要财务数据(单银行贷款总额0位:元)流动负债总额139266654.81
资产净额-54070757.33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
29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净利润-9193202.18是否审计是
(四)、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1月2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孔伟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康路158号(2幢1、2层)股东构成及持股
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100%持股比例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经营范围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316797.14
负债总额93468855.78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93468855.78(单位:元)资产净额-84152058.64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2224729.99
净利润-28883433.76是否审计是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30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8897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53%。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3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8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投资期限
3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七)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
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2024年12月31日/
月2024年1-12月
3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产总额2521172246.922554417790.93
负债总额535856484.6656501643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984971633.601988201054.63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44788966.99174180840.56额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3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
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5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2024年12月31日/
月2024年1-12月资产总额2521172246.922554417790.93
负债总额535856484.6656501643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984971633.601988201054.63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44788966.99174180840.56额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3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
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37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下列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提供被担保方核定担保期限号担保额度方
1本公杭州福莱蒽40000核定担保额度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
司特贸易有限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公司开日合40000计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提供被担保方核定担保期限号担保额度方
1本公杭州福莱蒽特科10000核定担保额度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
司技有限公司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
2本公杭州福莱蒽特新10000会召开日
司材料有限公司
38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本公福莱蒽特(嘉兴)10000
司新材料有限公司合30000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国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四路1788号股东构成及持股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比例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分散染料、分散染
料滤饼、邻-甲氧基-间-乙酰氨基苯胺、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钠,氯化镁,98℅硫酸钠、经营范围含氮量≥20.5℅硫酸铵、99℅氯化铵、98℅氯化钠;经销:化工原
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8422600.20
负债总额128056965.96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127510927.60(单位:元)资产净额200365634.24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85626055.93
净利润5334534.72是否审计是
(二)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39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法定代表人李百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股东构成及持股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比例
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经营范围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0853140.49
负债总额256460293.96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256326846.46(单位:元)资产净额14392846.53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883582909.56
净利润2446647.23是否审计是
(三)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阳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经四路1788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比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经营范围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1367575.38
负债总额52473870.79主要财务数据银行贷款总额0(单位:元)
流动负债总额52473870.79
资产净额48893704.59
项目2024年1-12月
40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业收入0
净利润-1720791.84是否审计是
(四)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3年7月24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百春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注册地址道1515号2幢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股东构成及持股宁波岩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
比例上海翰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
孔伟华持股7%
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经营范围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
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3442185.44
负债总额22614035.14银行贷款总额0
主要财务数据流动负债总额14551125.24(单位:元)资产净额20828150.30
项目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50281321.88
净利润-41140031.88是否审计是
三、担保协议情况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待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
4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四、后续担保事宜的办理授权
(一)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权董事长李百春先生在担保额度不超70000万
元以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为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票据质押融资、信用证等提供担保。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范围内,对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变化作适度调整。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公司之间作调整;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公司仅可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之间作调整。
(三)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4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
4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
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
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
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4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45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六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进一步细化《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的制订原则
在保证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二、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股东意愿、盈利能力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并将持续优化现金流管理,强化资金管控,科学规划收支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46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在满
47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影响等因素,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规划的方案制定和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审议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
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
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涉及对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
48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决议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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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50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之规定,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审议。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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