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证券简称:春雪食品公告编号:2026-02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
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
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
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因该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专户账号专户用途备注春雪食品集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380201880006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
1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烟台分行77184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春雪食品集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53551010400年宰杀5000万只肉
2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莱阳市支行33323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春雪食品集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37050166607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莱阳支行00001357春雪食品集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78010100100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
4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司烟台分行769248推广项目春雪食品集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35902599010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
5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司烟台滨海支行605智化改造项目春雪食品集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206000916420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本次注
6
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5000013333项目销莱阳春雪养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35903948310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
7已注销
有限公司司烟台滨海支行708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号为206000916420500001333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2026年5月6日,公司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