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人员履职勤勉尽责,履职过程中时刻保持独立性,发表意见公允。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
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二、执业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宋德栩:于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于201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
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乔玉湍:于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德栩、郭静瑜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乔玉湍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所内专家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规定并严格执行。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三级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制定了《业务质量检查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了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制度,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及人员配置
中审众环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三)、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
众环取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够保证相关信息安全。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
(五)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出具
中审众环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认为: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
案、人员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