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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11 00:00 查看全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pringsnow Food Group Co. Ltd.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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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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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3、公司董事会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

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4、本次会议有关程序及会务方面的事宜由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具体负责。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会议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本次股东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共计2名,由2名股东代表组成,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股东发言应事前向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门登记,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

案审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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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或提出问题,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进行股东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会议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且简明扼要。与本次股

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会议召开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

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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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A1 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现场会议监票、计票人员;

(四)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

1.00、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09、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10、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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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统计投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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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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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信息如下:

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60至1190.30至0.595780.00(含)至1547.00(含)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拟以不超过13.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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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

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

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同意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具体办理执行,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本次转授权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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