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
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郑维新、郑钧、孙玉文、李颜林、陈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马闯、何亚南、王丽珂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3月28日
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宝维:王宝维
郑维新:郑维新
李在军:李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