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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580证券简称:恒盛能源公告编号:2026-01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热电”)前期可弥补亏损认定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大热电可弥补亏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一)概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31500.90万元认购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7.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大热电70.0006%的股权,华大热电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可弥补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5〕43号审计报告,华大热电2024年1—11月亏损1157.05万元,2023年度亏损2494.09万元,出现较大可弥补亏损,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基于该经营状况从谨慎性角度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在2025年季度、半年度报告中计算商誉时延续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思路,未考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前期未认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

1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未来期

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在产生当期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1华大热电收购前持续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该项目建成至2020年一直未能

进行正常生产经营且持续亏损。2021年至2023年仅有售电业务收入,作为热电联产企业,无供热收入的情况下,成本较高,导致出现亏损。2023年至2024年华大热电达成下游供热业务后受制于生物质燃料配比因素,导致其整体热效率较低出现亏损。

依据当时经营情况,审计报告判断华大热电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可弥补期限5年内,难以实现足够可用于弥补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故此,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18号——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编制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及

三季报时,对上述可弥补亏损不予认定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公司本次认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完成对华大热电的收购后,华大热电业绩得到了大幅提升,并顺利实现扭亏为盈。2025年度,一方面公司收购后华大热电进行了多项技改,运行热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华大热电下游供暖业务持续增长,实现了

2025年业绩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管理层结合华大热电实际经营业绩、市场拓展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综合判断,华大热电在未来可弥补亏损的结转期限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前期亏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华大热电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同步调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该会计处理更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确认华大热电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无影响。对公司2025年季报和半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2025年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递延所得税

29205465.8938174612.568969146.6730.71%

资产

商誉61413959.9953208694.88-8205265.11-13.36%

2非流动资产

1689075419.851689839301.41763881.560.05%

合计

资产总计2202899747.892203663629.45763881.560.03%少数股东权

161822573.57164513263.762690690.191.66%

未分配利润360984251.62359057442.99-1926808.63-0.53%母公司股东

984218158.22982291349.59-1926808.63-0.20%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1146040731.791146804613.35763881.560.07%益)合计

(二)对公司2025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影响:

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

所得税费用10129229.8612881790.022752560.1627.17%

净利润48124321.3745371761.21-2752560.16-5.72%

其中:归属母

44309882.7342383074.10-1926808.63-4.35%

公司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3814438.642988687.11-825751.53-21.65%

(三)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递延所得税

31521984.6742548836.6611026852.0034.98%

资产

商誉61413959.9953208694.88-8205265.11-13.36%非流动资产

1669967581.321672789168.202821586.890.17%

合计

资产总计2137934772.732140756359.612821586.890.13%少数股东权

158271424.90161579416.423307991.522.09%

未分配利润315435672.88314949268.24-486404.63-0.15%母公司股东

938271924.52937785519.88-486404.63-0.05%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1096543349.421099364936.302821586.890.26%益)合计

(四)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影响:

3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

所得税费用20389432.8521084287.68694854.833.41%

净利润69069942.5468375087.70-694854.83-1.01%

其中:归属母

68761303.9968274899.35-486404.63-0.71%

公司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308638.55100188.35-208450.20-67.54%

(五)对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递延所得税

33515222.9347771364.0914256141.1642.54%

资产

商誉61413959.9953208694.88-8205265.11-13.36%非流动资产

1724210525.131730261401.186050876.050.35%

合计

资产总计2216196940.112222247816.166050876.050.27%少数股东权

154466833.46158743595.344276761.882.77%

未分配利润342390662.59344164776.761774114.170.52%母公司股东

964849365.08966623479.251774114.170.18%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1119316198.541125367074.596050876.050.54%益)合计

(六)对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影响:

科目原报表调整后增减额增减比例

所得税费用32856457.7830322023.45-2534434.33-7.71%

净利润92205135.0994739569.422534434.332.75%

其中:归属母

95716293.7097490407.871774114.171.85%

公司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3511158.61-2750838.45760320.16-21.65%

本次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

4(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本次公司确认控股子公司华大热电可弥补亏损对

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基于并购后华大热电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稳步提升、下游热力市场开拓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华大热电的财务状况在报告期内整体好转,实现扭亏为盈。因此,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确认华大热电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确认控股子公司华大热电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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