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证券简称:恒盛能源公告编号:2025-029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1238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3.299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400 99.8165 217000 0.1789 5400 0.0046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228400 99.9914 5200 0.0042 5200 0.0044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228400 99.9914 5000 0.0041 5400 0.0045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1016300 99.8164 217100 0.1790 5400 0.004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议案席会议有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表决权的比当选例(%)
3.01《关于选举王焕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12076413599.6084是
3.02《关于选举金忠财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12076412999.6084是
3.03《关于选举岳海燕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12076412899.6084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3.01《关于选举王焕军1350.0284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3.02《关于选举金忠财1290.0271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3.03《关于选举岳海燕1280.0269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张晓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