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7、业务资质:信永中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
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三)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为财务审计费用3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事务所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