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纳”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156469.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55479.0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月6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结项名称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350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8919.92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621.94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4621.94万元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基于合同总额及截至目前已支付金额的估计值,
1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注2:上表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
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注3:上述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注4: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红外热成像终端产品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621.9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完成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后续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待支付合同款项中,实际支付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如专户保留的资金低于最终结算金额,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如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该专户仍有节余,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将及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芮辰安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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