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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03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债券代码:118062债券简称:天准转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〇二六年六月

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2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节本次债券情况.............................................4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2

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3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第五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20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1

第七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22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4

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5

第十节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6

3第一节本次债券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公司”、“发行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12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7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9722406.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5]11879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9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87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2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准转债”,债券代码“118062”。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87200.00万元,发行数量87.20万手

(872.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4(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5年12月12日至2031年12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

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5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2月1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5.7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6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7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8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9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

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200.00万元(含8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资金金额

1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0154.0640000.00

2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863.5927800.00

3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109.9719400.00

10合计91127.6287200.00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华泰联合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2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TZTEK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19432.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一华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0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准科技

股票代码:688003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五台山路188号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电话:0512-6239902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测量和检测设备、测量和检测系统、机器人

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激光技术及

装备、光电传感器、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光学产品、电子

产品、机械产品,并提供以上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租赁、附属产品的出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天准科技以AI装备驱动AI产业链,聚焦半导体芯片、算力基础设施、智能终端与机器人等领域,提供高端视觉量检测装备、视觉制程装备及具身智能方案等产品。

13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980.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5%;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12.83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491295.03万元,比年初增长35.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0.38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0%。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减(%)

营业收入1789803456.661608741148.6111.25

利润总额43135573.08106334638.50-5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6128306.46124690602.51-38.95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6872556.29102918519.82-44.7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0204133.94-8219890.46不适用

额本期末比上年度末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005519471.191930379330.913.89

总资产4912950343.263615844123.4635.87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520.6499-39.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90.6471-4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9520.5364-44.96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36.55减少2.6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2.945.41减少2.47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5120.79减少1.28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4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债券87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72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77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7230000.00元,已由保荐人于2025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52406.4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5]1187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2月18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872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972.24

二、募集资金净额86227.7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其他-具体说明

15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25

其他-预先支付发行费用495.2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86726.25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名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2月18日报告期末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余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苏州天准科技股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811200101200091724940003.25使用中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科技城支行苏州天准科技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7158309360027323.00使用中

份有限公司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苏州天准科技股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69090000217419400.00使用中

份有限公司司苏州科技城支行苏州天准星智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9793000021560.00使用中

技有限公司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合计86726.2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本年是否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募投项目目含部调整后投本年度入金额与承诺投预定可使度实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度(%)

性质分变更(如资总额投入金额入金额的差额用状态日现的预计生重大变

总额(1)(2)(4)=(2)/(1)

有)(3)=(2)-(1)期效益效益化工业视觉装备及精

密测量仪器研发及研发项目-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2027-02--否产业化项目生产建设半导体量测设备研

和研发项-27800.0026827.7626827.76---26827.76-2028-02--否发及产业化项目目智能驾驶及具身智

能控制器研发及产研发项目-19400.0019400.0019400.00---19400.00-2028-01--否业化项目

合计87200.0086227.7686227.76---86227.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1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18(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9第五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5年12月12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日,不存在应付息而未付息的情况。

20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2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日,不存在应付息而未付息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触发回售条款的事项,回售条款未生效,发行人无需支付回售款。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2024年末、2025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94、

1.87,速动比率分别为1.18、1.22,流动资产能够覆盖流动负债,短期偿债能力稳定。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2024年末、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48%、58.86%,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稳定。

综上,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稳定。

21第七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天准转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使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发行人已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天准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22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度,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

2025年度,发行人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3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4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根据中证鹏元2025年12月出具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用评级机构尚未出具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5第十节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规定: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甲方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8)资信评级机构对可转债的信用或者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

(9)可能对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件;

(10)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11)发生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等要求对外披露的事项。

2025年度,除转股价格调整外,发行人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列

明的其他重大事项。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内容。

26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5.73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5.23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6年6月,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43205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213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9310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共965537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6月5日。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4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现金股利:P1= P0-D。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 55.73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497 元/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现金分红,上述每股现金股利 D 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因此,P1=55.73-0.497≈55.23 元/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5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5日开始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以下无正文)27(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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