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10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下属韩国子公司 Jaese Energy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 JS Old”)和 Jaese Tech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 JS New”)
拟分别与 Amkobay New Energy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 AKB”)签署租赁协议。韩国 JS Old拟向韩国 AKB转让 4件专利及制度文件模板。上述交易系公司结合海外供应链合规政策、客户合作要求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现状作出的审慎经营安排,有利于理顺韩国业务经营主体、防范产线闲置及客户流失风险,保障海外业务平稳衔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结果、资产实际价值及市场合理水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回避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白厚善、刘相烈、冯涛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租赁合同>及<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加工系客户交易主体切换期间的短期安排,有利于保障现有客户订单持续交付、维持客户合作并保留相关订单收益。委托加工费在必要、合理的加工成本基础上,考虑经营风险加成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回避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白厚善、刘相烈、冯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韩国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将议案 1和议案 2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回避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 10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