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证券简称:容百科技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
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称“贵州新仁”),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能够使公司迅速构建具备竞争优势的磷酸铁锂生产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