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证券简称:容百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磷酸铁锂前驱体和磷酸铁锂材料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年产52万吨磷铁前驱体湿法和年产34万吨磷酸铁锂火法项目符合公司磷酸铁锂业务规划,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客户规模化量产需求,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42.98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该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磷酸铁锂前驱体和磷酸铁锂材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