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为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从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等方面,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同时,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专注主业,业绩稳中有进
2025年,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锂电池生产后段系统更新迭代,根据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后段整线设备,积极向外拓展优势产品与技术的应用场景,坚定不移地走全球化发展战略。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2%;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6.55%。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锂电池行业整体需求复苏,公司持续加快设备验收及回款进度,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此外,公司受益于2025年度国内外储能市场的需求持续提升,在手订单规模持续扩大。
2026年,公司将以优质客户、优质订单为导向,对内深化运营管理优化,
严控资金和财务风险,不断优化海外销售渠道、加强海外工厂建设,以全面升级全球业务布局,提升全球服务能力。
二、技术领先构筑护城河,抢占下一代电池发展先机2025年公司坚持技术驱动战略,研发投入2.72亿元,同比增长5.61%。公司
设有产品中心,下设多个研究院及研究所,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和电池形态面向具体的客户需求分产品有针对性地研发。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在下一代电池领域,自主研发压力范围2至200T的高温大压力化成技术,压力精度为±1%Rd。公司始终秉持成就客户为先的价值观,努力通过技术研发丰富产品线、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及时满足客户产品更新和技术升级的需求。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建立了科学、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
2025年3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
2025年11月,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等三十余项制度,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其中战略决策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3次,各项职能充分、有效落实发挥。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由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其中,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初任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学习、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专题培训等主题培训,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证券市场知识,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营。
2026年,公司将继续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并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新规及监管趋势等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公司治理运营符合最新监管政策。
五、重视股东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012984.82元。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4元(注:实际分派金额与拟分派金额存在0.01元差异,系因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精确至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分派按人民币最小计价单位逐户四舍五入计付产生尾差所致)。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209577.23元。同时,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经营情况等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中期分红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积极通过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等途径,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质量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2026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六、重视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客观、准确、完整,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完善法定信息的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及时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此外,公司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履行情况,向社会及利益相关方展示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行动和成效,积极推进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共赢。
2025年,公司举办了2024年度科创板电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通过接听投资者专线电话、回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问题等方式,回应投资者关切,与投资者保持畅通交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权利。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通互信,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
反馈机制,同时将投资者关注点及时反馈管理层,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在信息披露方面,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与有效性,确保信息获取的平等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持续评估方案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