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光峰科技2025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578.49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109421.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
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174.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
1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19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6247.0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2752.92
二、募集资金净额106247.0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96584.68
本年度使用金额918.55
永久补流金额8797.24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0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1.52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1.9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注:上表中若总数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和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
湾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使用超募资
2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账户状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态深圳光峰科技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3040160000272043-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深圳光峰科技股华夏银行深圳后海支
10869000000305964-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行深圳光峰科技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3200460256-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分行深圳光峰科技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3040160000272027-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深圳光峰科技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后海支行
深圳光峰科技股汇丰银行(中国)有
622214229013-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光峰科技股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
755916160310618-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19年7月16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8.5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225.3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项目达已变更截至期累计投入到预定项目可项目,末投入本年是否本年度截至期末可使用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投项目性截至期末承金额与承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进度度实达到诺投入金额投入金累计投入诺投入金状态日否发生
资金投向质变更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额金额(2)(%)现的预计额的差额期(具重大变(如效益效益
(3)=(2)-(4)=体到月化
有)
(1)(2)/(1)注份)[1]不适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2022年不适
生产建设否31300.0031300.0031300.00/27931.11-3368.8989.24[注用否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2月用2]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注3]2025年不适不适研发项目否28400.0028400.0028400.00870.2025715.83-2684.1790.55否心项目3月用用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2025年不适不适
运营管理否7000.007000.007000.0048.355025.41-1974.5971.79否项目3月用用
补充流动资金[注4]不适不适
补流否33300.0033300.0033300.00/33539.50239.50100.72不适用否用用
4[回购公司股注5]7075.81不适不适股份回购否6247.086247.08
份[
/7013.54-62.2799.12不适用否
注6]用用
合计106247.08106247.08107075.81918.5599225.39-7850.42-----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之说明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五)”之说明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不适用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况
[注1]2022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
[注2]“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预计效益为新增产量13.5万台/年,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已达标;公司实际产量随市场需求情
5况而变动,受供应链紧张、国内外宏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产量未实现目标新增产量;
[注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注4]项目期间,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理财收益合计239.50万元,均已投入项目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251463)已注销完毕,该项目结束后账户所产生的利息1418.11元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5]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
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进行回购;
[注7]受相关管理办法及银行操作要求限制,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
[注8]上表中若总数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通
过加大对激光显示技术研究领域和产品性能测试领域的软硬件投入,购买先进设备,招聘高素质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实现
公司各部门之间、公司上下游合作伙伴之间信息传输、交换和处理的无缝衔接,强化信息透明度,增强对上下游资源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采购、物流、销售之间的快速反应。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4)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7月1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95.84万元,一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10.56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
393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自筹资金预置换完成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置换金额先投入金额日期通过日期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31300.001692.521692.522019年7月2019年7月
7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1日29日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2019年7月2019年7月
7000.00203.32203.32
项目31日29日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计划进行现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通过金管理的金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方式日期额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11600性好、有保本约定的2024年5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24年5月30日
投资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受托银产品类购买起始日截止日归还日尚未归预计年化利息委托方产品名称行型金额期期期还金额收益率金额
深圳光杭州银杭州银行结构性1500.2025年2025年2025年
0.002.20%6.96
峰科技行股份“添利宝”存款001月63月243月24
8股份有有限公结构性存日日日
限公司司深圳款产品
深圳湾 (TLBB202
支行416797)中信银共赢智信深圳光行股份汇率挂钩2025年2025年2025年峰科技有限公结构性5700.人民币结1月33月243月240.002.00%24.99股份有司深圳存款00构性存款日日日限公司龙华支
19601期
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5072.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合计为5073.48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汇丰银行专项账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622214229013)已于2025年10月28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5073.43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招商银行专项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账号755916160310618)已于2025年10月21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0.05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使用方式使用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51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5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9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9元/股(含本数,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69%,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77297.5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126938股,占期末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17%,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432441.3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0758115.53元。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
10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42483股用途调整为注销,并授权管理层按规定
办理注销手续及相关变更事宜。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回购股份并注销)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已回购董事会审议通股东会审议通计划回购金额回购注销完成情况金额过日期过日期已完成,注销时间:2022年3月182022年3月29
1000-20001937.73
2024年11月5日日日已完成,注销时间:2024年1月31
3000-60004121.12注不适用[]
2024年11月5日日已完成,注销时间:2024年4月17
2000-3000954.69注不适用[]
2024年11月5日日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2024年两期回购股份方案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161.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5200.2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10869000000305964)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6071.30万元及2710.5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1“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余额为6081.4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8110301013200460256)已于2025年5月20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基本户;“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专户
余额为2715.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该专项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账号4403040160000272027)已于
2025年5月13日注销完毕,并已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19年7月16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3996.95新项目计节余新项目董事会股东会节余募投项目名节余资新项目划投入募资金计划投审议通审议通称金金额名称集资金总用途资总额过日期过日期额新一代激光显示用于2023年产品研发及产业5200.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补流4月26日化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用于2025年
6081.4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中心项目补流4月28日信息化系统升级用于2025年
2715.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建设项目补流4月28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本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调减5380.2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5380.20万元。
12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调减6500.00万元,“研发支出”调增6500.0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3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光峰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光峰科技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
13对光峰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
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1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冠峰方宇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