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证券简称: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双方经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据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1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屹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及其关联
公司、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绎立锐光”)及其关联公
司、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控股”)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人民币195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本年年初至占2025披露日与关占2025本次年同类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关联交易类联人累计已上年实际年同类关联人预计业务比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别发生的交易发生金额业务比金额例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2026例(%)年1-3月)
中影器材及其影院市场复苏,预
25001.46459.861734.311.01
关联公司计销量增加向关联人销小米通讯及其销售业务结构变
售商品、提80004.68499.9312730.307.45关联公司化,预计需求减少供租赁、服销售业务结构变
务及物业管绎立锐光及其15000.88548.57884.670.52化,预计销量增理服务关联公司加;物业管理服务
小计120007.021508.3615349.288.98-中影器材及其销售业务结构变
11000.838.141451.311.10
关联公司化,预计需求减少向关联人采小米通讯及其4000.3016.36724.440.55不适用
购商品、原关联公司
材料等绎立锐光及其5000.3821.09303.270.23不适用关联公司
小计20001.5145.592479.021.88-
2中影器材及其影院市场复苏,需
18001.36286.681670.761.26
关联公司求增加接受关联人绎立锐光及其
提供的劳务2000.1513.8055.200.04不适用关联公司
小计20001.51300.481725.961.30-
光峰控股31002.34815.843263.372.46业务发展规划需求中影器材及其
房屋租赁4000.3051.31201.930.15不适用关联公司
小计35002.64867.153465.302.61-
合计19500-2721.5823019.56--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上年度上年度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前次)预计(前次)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金额发生金额
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35001734.31市场需求变化向关联人销售商
小米通讯及其关联公司2500012730.30市场需求变化
品、提供租赁、服
绎立锐光及其关联公司2000884.67市场需求变化务及物业管理服务
小计3050015349.28-
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32001451.31市场需求变化
向关联人采购商小米通讯及其关联公司1500724.44市场需求变化
品、原材料等绎立锐光及其关联公司500303.27不适用
小计52002479.02-
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25001670.76市场需求变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绎立锐光及其关联公司10055.2不适用劳务
小计26001725.96-
光峰控股33003263.37不适用
房屋租赁中影器材及其关联公司400201.93不适用
小计37003465.30-
合计4200023019.56-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蓓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2月10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20号
主营业务:电影机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出于谨慎性角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影器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屈恒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5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主营业务:销售智能手机、销售生态链企业产品及提供客户服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Limited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0%以上出资的少数
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角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小米通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尚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
4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
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深圳市绎立锐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叙波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5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科技大厦
6A-1155
主营业务:照明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Atria Light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其100%股份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其担任绎立锐光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十五)条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绎立锐光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7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李屋路8号光峰创智
谷1栋厂房A101
主营业务:半导体产品研发、销售等。
5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屹先生持有其
100%股份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5.1(十五)条之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光峰控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租赁及服
务、购买原材料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房屋租赁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将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行为,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业务板块成长需求,是合理的商业安排,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商业惯例。同时,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
6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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