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单海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报告期”)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单海玲,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2008年9月至2019年8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国际法协会会员(ILA)、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等职务。2024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本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参与公司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业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完全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5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会,无缺席或委托出席记录,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慎研究后投赞成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1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独立董事是否连姓名以通讯出席股应参会次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续两次方式参东会的数席次数席次数数未亲自加次数次数出席单海玲99500否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全
部1次会议,牵头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确保提名工作合法合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委员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参与审议股权激
励授予及归属、第三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方案修订等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优化建议。
3.审计委员会:列席4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控体系建设以及
审计计划制定等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深入沟通。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
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
1.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听取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汇报,督促管理层完善年报风险应对措施,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更新与落地。
2.高度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股东会及公开渠道收集投资者关切,
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现场调研工作:2025年8月,前往公司供应商现场
2走访,通过实地考察与深度沟通,全面了解供应商运营情况、业务布局及与公司的合作现状。2025年12月,赴公司位于中国澳门、珠海的两家子公司现场调研,详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及业务运营等情况。
公司管理层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在董事会等会议召开前,及时、准确送达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并吸纳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保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确认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被收购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无相关决策及措施需审议。
(四)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经核查确认,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3(五)审计机构聘用、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审慎评估,认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工作质量及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财务负责人聘任、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意提名高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九)薪酬及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慎审议公司历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归属等相关议案,全程参与公司第三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方案修订的讨论,秉持客观独立原则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实施前述股权激励计划以来取得初步成效,公司股价显著上涨,中小股东同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体现了公司成长与全体股东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方案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协同,兼顾激励效果与股东权益保护,有利于实现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共赢。
(十)公司运营合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运营合规性,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一是建议公司针对年报中披露的各类经营风险,补充完善应对思路与具体举措,为股东了解公司风险状况提供充分参考;二是建议公司持续跟踪监管部门法律法规修订动态,及时梳理并优化内部治理规则;三是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体现建设;四是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材料撰写质量,要求注重披露措辞的严谨性与准确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
4(十一) 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职,审慎审议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重点关注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核查招股书披露内容,对部分措辞提出修改意见,避免表述模糊或产生歧义,确保招股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二是关注境内外监管法规与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协同性,跟踪境内外监管要求差异,提醒公司及时梳理完善内部治理规则,推动与境内外监管要求有效衔接;三是提醒公司强化H股发行上市各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梳理潜在的风险点,建议公司提前做好风险预判与应对准备。
四、总体评价及2026年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规范透明,管理层勤勉尽责、履职到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聚焦以下工作,为公司发
展提供专业支持:
(一)强化风险预警管理:建议公司紧盯行业技术迭代及市场波动趋势,建
立健全动态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举措,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长效激励机制:持续关注股东会通过的各项激励计划实施工作,推动公司建立多层次、长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激励计划的长效作用,进一步提升核心团队稳定性与凝聚力。
(三)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协助公司加强中小股东沟通渠道建设,丰
富沟通形式,及时、准确回应投资者关切,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针对性。
(四)做好H股上市后合规运营:重点关注公司 H 股上市后境内外监管规
则的更新与衔接,持续提示公司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严格遵守境内外信息披露及运营相关规定,保障公司上市后合规规范运营。
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提升履约能力,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提供
5专业意见和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单海玲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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