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证券简称:澜起科技公告编号:2026-01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
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如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则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包括: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本公司拟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1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 H 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2月9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安永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聘任的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中国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5年度由安永华明一并承担公司 A股及 H股财务报告审计职责。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5年度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并承担公司 A股及 H股财务报告审计职责,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2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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