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证券简称:福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福光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
募集资金总额97853.6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1769.65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适用,26661.91万元达到预定可累计投入进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时度(%)间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99.86不适用基地建设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87.412023年6月整合项目
AI 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 55.14 2022年 4月业化建设项目
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69.082022年3月心建设项目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100.002021年4月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是□否实施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品种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
2024-04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5-042号公告)。
2025年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曾出现短期内超过审
议额度的情形,其中最高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为25860万元,超出审议额度860万元。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详见公司2026-015号公告)。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收回实际收尚未收回本序实际投入金额(万现金管理类型本金(万益(万金金额(万号元)元)元)元)
1其他:收益凭证1000.001000.009.810.00
2结构性存款173100.00162490.00314.5110610.00
合计324.32106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586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4.93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2044.82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2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1061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9390.00注:公司最近12个月实际投入金额,指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存续的理财产品金额(含尚未到期产品)。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及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兴业证券对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兴业证券提请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