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