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6-021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0000股股票用途由“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000000股变更为995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为995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
12:30-16:40)
2、申报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4、邮政编码:150080
5、联系电话:0451—58627230
6、联系邮箱:zqb@xggdkj.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