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一”)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6 年 9 月 28 日起 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玉伟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二”)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6 年 9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 万元(含)。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增持主体一、二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一名称 康为民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一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44901477 股持股比例
45.13%(占总股本)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增持主体一是否披露
□否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
持主体一是否存在减 □是 □否持情况
增持主体二名称 王玉伟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二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228983 股持股比例
0.23%(占总股本)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增持主体二是否披露
□否增持计划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
持主体二是否存在减 □是 □否持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一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 因
第一组 康为民与康立新系兄
康为民 44901477 45.13%妹关系;康立新与林磊
系母子关系;康为民、
康立新 5784413 5.81% 康立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磊系公司实际
林磊 2017364 2.03%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 52703254 52.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一名称 康为民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拟增持股份目的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价格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2026 年 9 月 28 日~2027 年 3 月 27 日
间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增持主体一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拟增持主体一承诺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二名称 王玉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拟增持股份目的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 300 万元~500 万元
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价格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2026 年 9 月 28 日~2027 年 3 月 27 日
间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增持主体二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拟增持主体二承诺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