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微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34862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63.5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70.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41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22933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665.8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638
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7月16日
募集资金总额155163.5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44570.28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R适用,44570.28万元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高端半导体设备扩
99.98%不适用
产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99.98%不适用
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00%不适用
回购公司股份100%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R否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名称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6月22日
募集资金总额820665.8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11816.24万元
R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中微产业化基地建
86.31%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项目中微临港总部和研
76.63%不适用
发中心项目
科技储备资金100%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R否
2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3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
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授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非实际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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