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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19证券简称:安集科技公告编号:2026-04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1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3432万股(调整后),约占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6月1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98.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26.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3)。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 5月 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5、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12日,并同意以人民币98.2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26.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12日2、授予数量:26.3432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3、授予人数:164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98.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

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进行调整,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不得归属期间相应进行调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50%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50%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占授予时股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股票总数比例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资深管理人员(15人)11.063042.00%0.05%

资深技术人员(79人)8.743833.19%0.04%

资深业务人员(70人)6.536424.81%0.03%

合计164人26.3432100.00%0.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12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98.2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授予26.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6月12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26.34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25.00元/股(2026年6月12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3.98%、31.79%(分别采用申万-电子化学品Ⅲ指数截至

2026年6月12日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1709%(采用公司截至2026年6月12日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授予的限制性股需摊销的总2026年2027年2028年票数量(万股)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6.34323395.771398.641613.38383.76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公告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

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的情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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