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邦股份
股票代码:688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红琼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正街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使得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易红琼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易红琼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513022 ************
(5)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正街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2026年 6月 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564%。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计划尚不确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减持计划》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9796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4%。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之日,2026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942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41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000 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4979672 股降为
4942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04%降至 5.99%,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共计 751672 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4942672 股降为 41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99%降至 5.08%(以截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的上市公司总股本 82423000股为基数计算)。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
权导致总股本由 82403000 股增加至 82423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易红琼女士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
统共减持公司股份 71000 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4191000 股降为 4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08%降至 4.99%,权益
变动触及 5%刻度。
基于上述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2423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人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易红琼 4979672 6.04 4120000 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红琼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 1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股票简称 方邦股份 股票代码 6880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成都市武侯区龙
易红琼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称 腾正街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否 □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979672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6.04%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859672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1.04%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412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注:上述比例数据如存在尾差,系计算时保留小数位数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