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证券简称:瀚川智能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终止日复牌日期间
688022 瀚川智能 A股 停牌 2026/4/30 全天 2026/4/30 2026/5/6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 A股简称为ST瀚川,实施后 A股扩位简称为ST瀚川智能。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扩位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
为“ST 瀚川智能”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022”;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215Z0577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
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6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
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董事会已识别出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公司相关事项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为
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后,董事会及管理层积
极督促实控人筹措资金,要求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该事项,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正在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6年4月29日,未归还金额共计794.46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2、关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情况,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公司将组织人员进一步强化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规范治理专项学习,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夯实治理效能根基,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决策机制,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推进管理流程精细化再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为战略实施提供稳健的制度保障。
第六节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公司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七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12-62819001-60163
电子邮箱:IRM@htsm.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