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
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金额使用进度号额(%)
1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55500.0030656.3955.24
2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12169.006729.4555.30
3补充流动资金26330.8226330.82100.00
合计93999.8263716.6667.78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
“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截至2025年4月28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5-
2049),中表述:“公司正在积极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以化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危机,将尽力在12个月(即2026年4月底前)内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仍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暂时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说明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融资渠道收窄,公司资金回笼速度减慢,资金周转压力较大。2025年度,公司业绩虽然明显改善,但现金流和资金周转压力仍然较大。
1、为持续防范和化解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风险,维护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2025年11月,公司原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外,原协议所有条款继续有效。该补充协议为《临时债委会协议》之延续。该补充协议生效后,临时债委会有效期变更为自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该补充协议中补充明确融资压降计划,根据瀚川智能目前经营性现金流、应收账款收回、资产处置变现及后续新进增资等,逐步归还临时债委会各债权行融资。截至2025年9月30日,11家债权行融资余额合计约10.72亿元。双方达成共识,根据融资压降计划,瀚川智能于2025年11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1000万元融资;2025年12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4000万元融资,并根据公司预计现金流情况排定2026年全年不低于1.5亿元的还款计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瀚川智能已按时完成上述2025年压降计划。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因诉讼保全被冻结。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因
供应商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为1924.7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2.88%。
因上述事项原因,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3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计划及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采取加强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等措施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
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方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针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也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申请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瀚川智能应在2024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3、保荐人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和消
除未能归还募集资金的不利影响,并及时披露归还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
44、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未能按期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事项的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