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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23证券简称:安恒信息公告编号:2025-07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3

普通股股东人数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11947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11947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557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55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渊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沐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志乐先

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永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1639776279.0043420501820.25971527460.73602、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1642444579.1328417833520.13111527460.736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普通股1643444579.1810417333520.10711477460.7119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078272598.99992362380.57341757460.426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杭州安恒110971.7966420527.214715270.9887信息技术股份347301846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杭州安恒111271.9693417827.042015270.9887信息技术股份015633546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111372.0340417327.009714770.9563

会授权董事会015633546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150397.333623621.528917571.1375章程》的议案9253384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关联股东范渊先生、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安恒嘉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熙竹、何梦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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