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安恒信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23证券简称:安恒信息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 8月 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5日,公司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 9月 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7、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35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 11月 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2年12月9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3年6月2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6、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3年9月18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8、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9、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 2月 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5日,公司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3月 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8、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 2月 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3月 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8、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1月 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1月 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 2月 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5月 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对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4月 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3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4月 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其中38.2492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有效期内归属;2021年授予的剩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其中0.4982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有效期内归属;以上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因此,本次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474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84.610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均未达成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49.01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8.1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63.31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65.455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归属前有12人离职,上述人

员已不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9000万股,激励对象由180人调整为168人。因此,本次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000万股。因此,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222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2229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归属及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上述六期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六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不影响公司上述剩余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上述六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