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3证券简称:安恒信息公告编号:2025-07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106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81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待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02065545股变更为
101784479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02065545元变更至人民币101784479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1066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3年5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106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6%,回购最高价格为202.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77.34元/股,回购均价为183.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700289.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
28106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综合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8106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065545股变更为101784479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量(股)变动后(股)无限售流通股102065545-28106610178447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3107-281066212041
合计102065545-281066101784479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81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28%,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102065545股变更为101784479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02065545元变更至人民币101784479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
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06.5545万元。10178.4479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06.55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178.447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
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